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 >> 培养方案 >> 正文
2016级应用经济学培养方案

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代码:020200  一级学科名称:应用经济学

一、学科简介

    应用经济学为一级学科,本学科下设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和区域经济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在长期的学科建设与发展中,应用经济学依托江苏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中国物联网发展战略研究基地以及食品贸易与文化博士点,与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点互补,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与专业优势的学科体系。从事本学科研究的硕士生导师有1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2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1人、江苏省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省333第二层次)1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科技部基金等2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18部,在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通过课程设置与学术研究,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使学生掌握前沿的国际经济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商务管理技能、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国际金融理论与政策和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等,能在经济领域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实务部门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三、研究方向 

    01食品安全与贸易
    02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
    03金融制度与资本市场
    04区域经济与技术创新"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五、学习年限

实行3年学制。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34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选修课和补修课。补修课不计学分。
   (1)课程学分为:公共课10学分(6学分为必选课)、学位课12学分、选修课根据总学分确定;
   (2)必修环节学分为:教学实践1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
    注1:国际贸易学研究为国际贸易学研究方向课程;金融风险学为金融学研究方向课程;区域经济学为区域经济学研究方向课程。
    注2:关于“补修课”的说明。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补修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七、培养方式

    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八、考核方式及要求

   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具体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九、优选机制

    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 “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十、学位论文要求

   1、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 ”、 “ 江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定” 、“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对抽检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
    2、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
十一、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

    该方案从201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商学院。